近日,成都市教育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提出构建五育融合、学段贯通、市县校联动、家校社协同、高效保障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力争用五年时间,形成100门精品课程,认定100个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培育100所特色学校,培养1000名优秀导师。
结合身心发展
小学注重劳动习惯养成。在幼儿园劳动意识启蒙的基础上,低年级主要学习日常生活自理,感知劳动乐趣。中高年级要主动分担家务,养成劳动习惯。
初中注重劳动品质和职业意识培养。加强家政学习,开展社区服务,适当参加生产劳动,参加职业体验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
普通高中注重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情怀培养。开展志愿服I务和公益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与创新实践,熟练掌握一定的劳动本领,增强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理解劳动创造价值。
职业院校注重培育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参与专业实习实训、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投身工艺升级、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立志成为“成都造”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普通高等学校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和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具有扎根基层、成才报国的远大志向。
保证劳动教育课时
落实劳动教育,必须有一定的时间做保证。文件明确: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课外校外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每周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每周不少于3小时。
职业院校结合实习实训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校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鼓励学校开展融合教育。在课程资源方面,推动劳动教育与其他学科、专业课程的融合渗透,创设多维度劳动教育场景,鼓励学校开展“劳动+文化”“劳动+生态”“劳动+志愿服务”等融合教育,形成“一校一清单,一校一特色”。
拓展实践场所
关于校内实践场所,文件提出将劳动场所纳入学校建设规划,研制劳动实践教室(场所)配备指南,赋予空间多重属性,探索一室多用,推动每所中小学校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每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实践基地。
关于校外实践基地,文件明确每个区(市)县至少建设1个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和学校建立特色实践基地。同时,鼓励通过普职联办、城乡联办、校社联办等方式多渠道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加强师资培养
建强队伍,是保证劳动教育实施的关键。文件提出,建设高校劳动教育研究人员、区(市)县专兼职教研员、学校专兼职教师、校外特聘教师4支劳动教育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育专职教师。
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文件提出要支持成都大学、成都农职学院等市属高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培养劳动教育专业化师资。用3-5年时间至少建立10个劳动教育市级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市级学科带头人。
文件还将劳动教育课教师纳入教师职称评审范围,保障劳动教育课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待遇,将劳动教育成果纳入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
坚持评价导向
评价是实施劳动教育的指挥棒。文件明确,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劳动档案,开展写实记录和增值性评价,形成学生劳动教育“数字画像”。
另外,文件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强化家校社协同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场所。文件强化家庭基础作用,引导家长当好劳动教育的“第一任教师”,鼓励孩子每年学会1-2项生活技能,主动承担家务劳动。
学校要严格执行劳动教育课程安排,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劳动教育主题活动,举办劳动技能比赛和劳动成果展示。
此外,文件还对社会各方面如何加强劳动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部门要提供劳动实践场所和服务。民政、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要支持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
强化支撑保障
文件明确,建立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劳动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学校、社会等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和分担机制,通过“三案两书一险”落实劳动教育安全防控,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