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持续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近日,长宁区检察院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年来打击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以及开展犯罪预防和安全生产诉源治理的相关情况。
(相关资料图)
近年来,长宁区安全生产总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2016年以来,长宁区检察院共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2件10人,提起公诉后获得法院裁判支持。这2起事故均发生在建设施工领域,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及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导致多人伤亡并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机制引领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重大安全事故背后,往往伴随着触目惊心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长宁区检察院主动融入城市安全大局,深入探索在超大城市运行中维护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持续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该院结合所属辖区特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脚底下的安全”“头顶上的安全”、危化品处置等开展实地调研和诉源治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再压实再推进。日前,该院与长宁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加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打击和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意见》,在信息通报共享、诉源调查治理、开展法律监督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并牵头召开研讨会,邀请市院业务处、区应急管理局、专家学者及民营企业代表参加,认真听取各方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提升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的处理成效。
抓早抓小筑牢住房安全之“墙”
中心城区的建设施工大多是在住宅小区、市政设施、公共道路等地点,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一旦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行业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操作,将直接危及不特定多数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安宁。
该院在工作中发现一居民住宅在装修期间实施了拆除承重墙的违规行为,于是迅速行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实地走访现场、询问涉事方及周边群众、提交鉴定评估,全面固定基本事实,同时要求涉事方及时采取加固修补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监督善后处置,化解群众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该院还关注到辖区内有不少小区,建造年代久远、房龄年限较长、房屋陈旧老化,居民在装修房屋时,可能对法律规定或者房屋自身缺乏了解,擅自拆除承重结构、随意“开洞钻孔”,对房屋整体造成安全风险。对此,该院主动联系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及日常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坚持不懈织密交通“安全网”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该院检察官注意到,市政施工在道路上临时铺设的钢板翘起影响过往车辆通行。该院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施工单位升级完善施工方案,让马路钢板不再“使绊子”。
此后,该院持续关注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治理,组织人员定期开展走访调查。今年以来,陆续发现有市政项目施工中存在临时钢板铺设不规范、施工材料车辆占据公共道路影响通行等问题,该院及时将相关线索通报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向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及多家施工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日常检查、人员培训、堵漏建制等工作,得到了上述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反馈。
紧抓不放把好危化品“安全脉”
长宁区检察院还高度重视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全流程的督促指导和风险提示,坚决守牢危化品安全防线。
该院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大型油库开展安全生产大走访大排查,实地查看油库油罐、管道、电气机械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对企业应急防范措施等进行重点检查。与属地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现场督促42家餐饮企业整改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要求2家危化品企业完善登记造册工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3条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继续跟进。针对辖区内寄递物流网点开展安全检查,与快递跑腿小哥面对面、零距离普法,强调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帮助快递跑腿小哥提高危化品识别能力。
安全事关重大,须臾不可放松。长宁区检察院表示,今后,将持续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深化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同频共振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为“平安长宁”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特约通讯员 钱宇文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