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危险警示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闯的是红绿灯 入的是危险区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在道路上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不但 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而且还 成为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

主要原因

案例回顾

无视信号灯,危险一触即发

2022年07月05日06时49分许在厦门市湖里区,和某某驾驶闽DD95***号小型轿车沿金钟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金钟路绥德路路段时,车辆正面与沿路口东侧人行横道由南往北方向横过金钟路由揭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右侧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揭某某当场身亡。

事故分析

敲响警钟 安全牢记心间

电动自行车——主要责任

经认定,当事人揭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途经事故地点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横过机动车道,且在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 ,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小型轿车——次要责任

当事人和某某驾驶闽DD95***号小型轿车途经事故地点前 未集中精力、未提前减速,且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 ,导致采取措施不及,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与汽车相比

电动自行车没有金属外壳保护

一旦发生事故

非机动车一方更易受伤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为了家人的幸福平安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不闯灯,不抢行!

⚠️案例警示⚠️

电动车加速闯红灯被撞!

6月23日,新疆伊犁。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后座载一人)行至路口时, 不仅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还加速闯红灯, 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上二人轻微伤, 幸亏小车车速不快及时刹停,未造成严重后果。

交警提醒

蜀黍在此呼吁大家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注意

上路行驶

一定要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违反标志标线

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

醉酒驾驶等

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佩戴好安全头盔

做到“知危险 会避险”

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

这样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来源:思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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