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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7月28日电 2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下称《监管函》)。

深交所监管函截图

据《监管函》,2023年7月6日,新动力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6日,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徐州丰利”)持有新动力的5162万股、22700万股、300万股、6279.74万股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分别被人民法院在京东拍卖、阿里资产等网站挂网拍卖,被拍卖股份数分别占新动力总股份数的7.24%、3.79%、0.42%、8.81%,徐州丰利均未将上述股份被拍卖的情况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徐州丰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6.4条第(十四)项的规定。要求徐州丰利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中新经纬注意到,目前,徐州丰利仍为新动力第一大股东。新动力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徐州丰利持股比例为17.33%,持股均处于冻结状态。

据公开资料,新动力主要业务为节能燃烧,在全球范围内为火力发电、石油、化工、冶金、建材、市政等工业燃烧、工业加热用户提供节能点火、洁净燃烧、工业尾气治理的整套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指导。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010年12月上市。

二级市场方面,新动力28日收跌0.66%,报3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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