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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特斯拉诉“特斯拉啤酒”商标侵权一案的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处被告中饮食品有限公司(“特斯拉啤酒”)立即停止对特斯拉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特斯拉赔偿人民币500万元。同时,被告还需在报刊上发表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尽管“特斯拉啤酒”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据了解,自2019年开始,一系列名为特斯拉苏打酒、特斯拉啤酒的酒精饮品开始在市面上流通,商标为T型标志。这些产品的宣传中常包含“美国预调酒先驱品牌”“国际顶尖品牌”等字样,宣传图中甚至有特斯拉Model X车型出镜。特斯拉发现后对该公司提起了诉讼。特斯拉中国方面指出,作为电动汽车行业的领头羊,特斯拉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进入中国后也快速被大众所熟知。此次判决中,特斯拉系列商标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故“特斯拉啤酒”的行为是在不正当地利用特斯拉长期积累的商誉来进行市场竞争,宣传中反复利用特斯拉汽车与名号来误导消费者,存在主观恶意,构成商标侵权。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特斯拉还起诉过“特斯拉二手车”商标侵权,获赔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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