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跨省门诊慢特病费用
直接结算服务开通试运行
按照《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沈医保发〔2021〕46号), 2022年1月1日起,沈阳市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线试运行,沈阳市参保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沈阳市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后,可在备案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全国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
全国开通情况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实时查询开通地区及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全国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
直接结算业务统筹区情况统计表
截至2022年1月11日(开通情况随时变动,请以国家医保局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