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3日,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曾与已报告本土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系风险管控人员,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某某,现住址:沈阳市大东区东陶路后堡东巷。
3月5日至3月12日,每日上午在家南侧铁道坡地和北侧平房区后防护林附近活动。此外,3月7日至3月9日到过以下地点:
3月7日早,骑电动三轮车至大东区巧克力城4期36-5号门市。
3月8日早,乘私家车至老刘电焊加工(大东区东二台子街10号,观泉路市场外的小平房)。
3月9日早,骑电动三轮车至大东区巧克力城4期36-5号门市。
3月13日,接受隔离治疗。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