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近期深陷股东矛盾风波之中的同济科技(SH600846,股价9.76元,市值60.98亿元)召开了媒体沟通会,就公司经营情况、股东大会等问题进行说明。

至7月5日晚,同济科技公告,股东上海量鼎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量鼎实业)拟取消原定于7月7日召开的同济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召集人,量鼎实业从维系上市公司经营环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决定先行取消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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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体沟通会现场,同济科技董事、总经理骆君君介绍了公司业务情况。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骆君君表示,作为公司的经营层,需要对全体股东负责,无法评价股东间的对与错,各个股东的诉求、立场不同。“但我们只希望尽快能达成共识,助力公司发展。”

将与大股东等深入沟通

截至目前,量鼎实业持有同济科技8498.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0%,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据公告,同济科技于5月10日收到量鼎实业提交的《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要求审议16项提案,内容包括提议罢免公司现任董事长余翔、总经理骆君君在内的4人之董事职务,两名监事的职务,并推举6名董事人选、2名监事人选等。

不过,量鼎实业的请求未能得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因此决定于7月7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在请求召开股东大会的函件中,量鼎实业提出了包括“董事会管理及经营能力明显不足,消极不作为,‘坐吃历任经营管理层留下来的老本’,致使公司业绩严重下滑”、“没有组织管理层形成有效可实施的战略规划,导致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明,使同济科技无法真正回归‘科技’属性”等问题。

不过,同济科技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业绩下降主要是受外部环境及房产开发项目周期性结算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经营长时间停工停产,项目建设进度延迟;复工复产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通过各种方式全力支持业务推进和项目拓展,竭力降低对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扣除上述因素,公司业绩基本保持平稳。

值得一提的是,经同济科技6月2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包括2022年年报在内的17项议案均未审议通过。这一场股东间的拉锯战,量鼎实业似乎赢得了更多的票数。

而如今,同济科技却公告,量鼎实业决定取消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量鼎实业表示,后期将继续按照推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整体诉求的角度出发,与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深入沟通,争取早日达成各方可以接受且使上市公司受益的方案。

公司上半年业绩预增

在媒体交流会现场,骆君君认为,公司的股权之争自2020年便已经开始,一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涉及公司正常经营的议案都会遭到反对,例如:章程修订、注册地变更等。但今年,所有的议案全都遭到了反对,这干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并不理性。不希望以牺牲公司健康发展为代价,也不希望以牺牲全体股东利益为代价。

另外,骆君君表示,公司确实在“吃老本”,但得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老本”是品牌,是口碑,是公司的技术理念、团队以及人才、服务质量,没有这些业务、平台、技术的铺垫,公司也无法继续经营。“希望股东在提出建议时,充分考虑公司的历史或资源禀赋,公司的业务基础,能共同确保公司的经营工作顺利展开。”骆君君称。

针对股东是否有进行沟通的问题,骆君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沟通渠道一直都有,无论是线上或线下,都希望双方能够抓紧时间、达成共识,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将未能通过的议案都审议通过,让经营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同时,骆君君介绍,上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未获通过也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包括大股东的资金支持、银行授信、预收账款、未来投资的规模和能力等。

记者注意到,7月4日,同济科技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78亿元至2.0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0.98亿元到1.28亿元,同比增加122%到159%。预计扣非净利润为1.42亿元至1.7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0.65亿元到0.95亿元,同比增加85%到124%。

同济科技表示,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为:1、房产开发项目的周期性结算影响;2、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咨询业务量较上年同期增加;3、报告期内惠州市第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政府完成回购。

值得一提的是,7月4日晚,同济科技还发布了两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内容显示,同济科技与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共促科研成果转化、共建未来产业科技园、共兴优势产业、共育优秀人才。

同时,同济科技还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浦滨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杨浦滨江支持同济科技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承接滨江区域及杨浦城区的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行动、水生态修复治理、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任务,支持同济科技参与区域产业招商、科技园区的建设。

而两份战略合作协议的风险提示中都提到,如任何一方发生公司治理方面的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不再具备执行基础,协议将解除。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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