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材料,现就该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侯海兴
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强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建
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的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资料,上述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
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严建伟
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严建伟
于海生
张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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