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材料,现就该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侯海兴

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强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建

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的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资料,上述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

条件,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

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严建伟

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严建伟

                   于海生

                   张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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