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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先生是崇明一家民宿的老板,一天,一名顾客办理入住时告诉他,房费已提前通过微信转给了民宿管家王某。当时,由于王某正在休假,邱先生就翻查民宿收款账户进行核对,却发现这笔房费并未转入账户内……此后,邱先生通过查验王某工作手机,发现王某不仅背着自己和客户联系,还在短短几个月内,将10多万房费转入自己账户里。而王某也处于失联状态,邱先生赶忙报警。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王某抓获归案。据王某交代,她此前和朋友合作开了一家网店,因经营不善欠了不少外债,之后便来到邱先生的民宿做起管家,主要工作是负责民宿客人的接待、接收客房预订。工作没多久,王某因为被债主追债,就打起了客人房费的主意。由于有些客人是通过民宿的公众号来预定房间的,王某就跟这些客人私下联系,把她个人的收款二维码发给顾客,这样房费就直接落入了她的个人账户。有些转进民宿账户的房费,王某则是利用管理民宿账户的便利,直接把民宿账户的钱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里。对于一些付了定金但是无法到店的客人,王某甚至利用她自己的收款码冒充客户的收款码发给老板,让老板退还订金。除此之外,王某还谎称家中有急事、亲属办丧事等理由向民宿周边邻居借款用于挥霍。日前,崇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除却民宿应收房费外,王某共计盗窃民宿应收账款58000余元,多次诈骗他人财物3600余元。检察机关以王某涉嫌盗窃罪、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王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检察官提醒,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涉及收付款二维码的盗窃、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广大经营者要加强日常经营中支付终端、银行账户等管理,消费者也要及时辨别核对商家的收款信息是否正确,尽量避免直接向个人账户转账。一旦发现账户异常,要及时留存好收付款记录,马上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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