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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影”)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陆丽丽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

公告披露,2023年7月10日,万达投资与陆丽丽女士签署了《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万达投资拟向陆丽丽女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转让价格为12.07元/股(该交易价格约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90%)。

由上述信息可计算出,陆丽丽此次入股总价为21.72亿元。转让完成后,她将成为万达电影第二大股东。


陆丽丽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实际控制人其实(原名沈军)系夫妻关系,其实先生与沈友根系父子关系。其实先生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19.31%,陆丽丽女士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2.31%,沈友根先生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1.2%,三人合计持有东方财富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2.82%。

万达电影还强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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