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吴楚藩)今年以来,湖北省武穴市花桥镇深化共同缔造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三级五次调+平安大嫂”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成立“平安大嫂”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垸场,大事不出村站,难事不出乡镇。
(相关资料图)
目前,全镇共聘任到岗大嫂调解员387名,按照一村一垸一大嫂全覆盖要求,各村(社区)均设立了“平安大嫂”调解工作室,确保妇女儿童遇到困难能第一时间找“娘家人”解决,进一步形成了“平安大嫂”服务品牌规范化的工作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组建“平安大嫂”调解队伍
“非常感谢村里两位女干部的帮助,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啊。”村民杨行全说道。7月14日上午,下杨受二村一对夫妻因建房问题发生口角,妻子陈晓珍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丈夫杨行全随即来到村委会寻求帮助,“平安大嫂”刘琼、郭晓英两人见状,立即调取村委会监控视频查看陈晓珍行动轨迹,判断其去向,查到陈晓珍于头天傍晚乘坐公交去武穴二儿子家,通过电话确认陈晓珍安全后,“平安大嫂”带着杨行全去武穴进行耐心劝导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为提升“平安大嫂”队伍的法治意识和调解能力,该镇对“平安大嫂”工作进行培训,联合武穴市检察院、妇联、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开展法律大讲堂3场,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落实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妇女的综合素质,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能力。7月份,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2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35件,调解成功433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矛盾纠纷285件,全部调解成功。
坚持目标导向,构建三级五次调解模式
“感谢你及时化解我们的矛盾,维护了我们老百姓的利益,不然的话,我们下半年干得都没劲了。”饶垴村“平安大嫂”张倩一直把“组织放心、干部安心、群众舒心”作为矛盾调解工作的试金石。7月20日,饶垴村村民董记成、董才贵等8名农民工找到安云建筑公司负责人陈某讨要工资,双方险些大打出手,路过的“平安大嫂”张倩见状主动将他们带到村部,并积极参与到调解中去,为此张倩还找来村书记、治保主任、驻村民警、法律顾问、村民代表等15人,经过5轮的“面对面”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陈某答应支付工资8万元,纠纷矛盾成功化解。
为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组(垸场)三级调解组织作用,该镇利用大嫂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织大嫂调解员每周在垸场开展一次大排查、大走访,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汇总、上报、回访,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形成三级五次调解模式,按照事件发生当事人居住地,由垸场“平安大嫂”进行初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由村党支部书记组织村调解委员会成员、驻村辅警进行第二次调解;调解仍不成功的,再由乡镇驻村干部组织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网格员、驻村辅警、村民代表、乡贤等调解力量进行第三次调解;若纠纷还不能化解,则由村支“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和群众会进行第四次调解,依据《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教化。对村“两委”调解不成的,由镇综治中心牵头,整合政法相关单位、涉事相关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共同做好第五次调解工作。
坚持效果导向,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平台
“我们作为‘平安大嫂’,本身也来自群众,熟悉村里人情世故,更能和群众产生共情、共鸣,对于情感纠纷,我们主动参与,不仅能避免司法程序,平定纷争,更能修复乡情、亲情关系。”花桥社区“平安大嫂”陈碧云说道。
花桥社区陈某与郭某于2020年结婚并育有一子,双方均为再婚家庭,原告郭某认为,双方性格差异大、感情基础薄弱,无法共同生活,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在财产分割方面展开了“保卫战”,两人寸步不让,被告陈某甚至还采取了诸多极端行为。
7月28日上午,花桥法庭邀请5位“平安大嫂”参与两起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经过“大嫂们”的耐心沟通,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及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之后,“大嫂们”结合自身及身边的经验,针对婚姻中多数家庭存在的矛盾点,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经过一上午的调解,法官掌握了双方婚姻成诉的根本原因,并对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进行了有效化解,为案件进一步圆满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加强“平安大嫂”调解员队伍建设,鼓励先进,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该镇出台《平安大嫂调解员奖励办法》,实行“以案定补、个案补贴”,由镇政法办、司法所、法庭组织成立“矛盾纠纷案件评审委员会”,对平安大嫂调解员成功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评审,根据社会影响大小、纠纷难易程度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制定标准,统一审查,并给予50元至150元的调解经费补贴。同时花桥镇党委还组织广场舞、“好媳妇”“好婆婆”评比等活动,有力推进了花桥镇的家庭文明建设,向全镇村民树立了积极向上的榜样,推动了乡村和谐发展。
“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平安大嫂’调解员,通过她们在一线的付出,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将矛盾调解走在诉前,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让老百姓有‘大嫂’评理、有地方说理、有组织处理,真正唱响‘平安大嫂’花桥品牌。”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周全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