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太阳能取暖最佳方案1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市政发〔20xx〕73号)和寿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寿阳县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加快替代燃煤小锅炉,有效治理雾霾天气,改善寿阳县空气环境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在寿阳县县域内实施居民户用“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寿阳县电力负荷实际,20xx年拟实施居民“煤改电”工作任务总数595户,总面积29750平方米。其中:松塔镇松塔村164户,取暖面积8200平方米;景上乡南库韩村104户、天恩村84户,总计188户,取暖面积9400平方米;羊头崖乡羊头崖村144户,取暖面积7200平方米;西洛镇段廷村72户、芦家庄村27户,总计99户,取暖面积4950平方米。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预计于年内11月10日前完成。

后期目标任务根据煤改电工作进度适度调整。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运作、政府引导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引导用户选择适合的技术路径和采暖设备。

(二)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因素,结合我县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居民采暖习惯、居民房屋的结构多样性及居民电采暖方式的运行效果及特点,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推进。

(三)试点指导、稳步推进

在20xx年居民户用“煤改电”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地区“煤改电”成功经验,稳妥有序推进20xx年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

三、设备选型

此次居民户用“煤改电”项目使用设备为直热式或对流式电暖器。

四、补贴政策

(一)户内线路改造和取暖设备费用。居民户内改造以户为单元改造,直系亲属一宅多户共住,按一户计。居民户内取暖设备安装和配套线路改造,由中标设备生产企业(含其授权单位)实施,改造所需费用由市、县政府和居民共同承担。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为基数,县政府分担80%改造费用和居民20%改造费用,但县级财政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户,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

(二)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用户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用电量计价方式以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在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季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季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县级财政对实施“煤改电”改造的居民用户取暖季用电,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超出部分由居民用户自行承担。补贴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2025年4月30日。

(三)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乡镇审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全程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实行中标企业自行收取,改造乡镇、村监管。

(四)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20xx年县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和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

(五)施工中,改造户在本户宅基证或房产证面积范围之外产生的电网升级费用,由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各乡镇、村牵头,中标企业、改造户参与,三家共同研究解决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宣传

县政府召开“煤改电”工作动员会,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有关乡镇根据本方案,对本乡镇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进行安排部署。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的网站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煤改电”工作;由乡镇、村配合,通过上门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居民主动参与采暖“煤改电”改造,并进行摸底调查。

(二)确户定点

由各乡镇负责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居民住户的申报,并负责审核;结合采暖实际,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由工信局牵头,各乡镇、村具体实施,确定本年度改造户,明确改造总量、时间进度、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及补贴预算等工作。

(三)电网政策

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居民取暖电价优惠政策,做好居民取暖供电保障工作。

(四)工程招标

根据确村确户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结合我县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我县实施“煤改电”的设备类型及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

(五)协议签订

由各乡镇、村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组织本辖区内的改造户同中标方签订施工协议。其中协议内容必须明确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质量安全事项、完工时限等。协议一式四份,中标施工方、改造户、乡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执一份,协议由各乡镇统一收交,核实汇总。

(六)实施改造

根据审核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认定,由乡镇组织“煤改电”用户,在具备改造实施条件后,及时启动改造工作,实施中要严把质量安全关,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全程监理,确保产品安全、施工安全。每户施工完毕,施工方要及时填报由“施工方、监理方、户主、乡(镇)政府”四方签字确认《工程现场验收单》。

(七)工程验收

各乡镇、村对“煤改电”工作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施工方纠正到位。各乡镇组织,村委具体负责,将辖区内今年完成自检合格的“煤改电”户数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档案并保管,档案包括施工协议、施工完成后现场照片、现场验收单等。

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能源、应急、财政、各乡镇、村委参与,对“煤改电”工程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竣工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在媒体上公示“煤改电”改造户验收名单。验收完毕后统一移交到县能源局进行后续管理。

六、责任分工

(一)政府办

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和督导督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建立辖区内住户清洁取暖台账,确定辖区内“煤改电”取暖住户户数、供热面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和责任人;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煤改电”供暖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县能源局查处。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2.牵头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组织验收、工程审计等工作。

(四)县能源局

1.负责协调省、市、县“煤改电”扶持政策和资金的落实;

2.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或个人)向已煤改电居民销劣质散煤的行为查处。

(五)国网寿阳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六)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煤改电””改造工程政府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煤改电”工作顺利完成。

(七)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加强对“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八)融媒体中心

负责组织全县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工作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引导和鼓励公众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

七、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和优惠政策落实

(一)居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设备补贴执行。各乡镇和村委负责协助中标方向改造居民收取应由居民承担的工程费用,中标方收到费用后实施改造安装。安装完成后由中标施工方依据验收结果造册报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申报补贴。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向县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局11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50%,2023年4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45%,剩余5%的补贴资金作为中标企业的质保押金,三年后付清。

(二)县供电公司做好采暖季优惠电价政策的执行落实,并将电价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能源局。

(三)县财政局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的预算和监管。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寿阳县“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彭超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田彦斌、副县长郑顺朝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工信局、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西洛镇镇府、羊头崖乡镇府、景尚乡镇府、松塔镇镇府、应急局、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名单附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付志芳兼任,具体负责寿阳县“煤改电”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

各相关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重点民生工程,要责成分管领导专人负责,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全体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煤改电”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经费保障到位

县财政要将“煤改电”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经费保障到位。

(四)严格督导检查

县政府办要组织专人对“煤改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形成督导报告报县委、政府;对不作为、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提出问责意见,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农村自建房太阳能取暖最佳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燃煤管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xx-2023)》要求,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需完成480户电取暖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能定改,循序渐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统筹考虑本地采暖实际,技术路径可行性和资金投入能力,确保稳妥有序。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以电定改的基本要求,坚持应改尽改、不落一户。积极鼓励采用投资少、成本低、可持续的新型方式;建立健全高效服务机制,保证实施效果,让群众用得起、用的好。

二、改造区域及时间节点

20xx年度全县农村地区“电取暖”改造工作在将军营镇横河村(253户)和两间房村(227户)实施。改造工作在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改造方式及补贴政策

(一)改造方式。节能型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一拖一)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空气源热泵(连接原有暖气、地暖)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

(二)改造标准。以彻底替代燃煤采暖为出发点,由用户自行选择替代方式(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进行电取暖改造。

(三)补贴标准。

1、设备补贴。替代设备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购买,所购设备均含安装费用,依据《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用电取暖替代燃煤取暖,中央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300元,省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700元,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元/户;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0元/户。剩余部分由改造户自行承担。

2、运行补贴。参考《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县制定运营补贴办法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最高补助1200元/户。采暖季结束后,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根据煤改电取暖户台账,核算用电费用,由省级运营补贴专项资金拨付。

(四)补贴认定。一户居民(以户口本为准)安装2台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取暖设备或1台空气源热泵设备;一个房证有多间房屋、家庭成员均已结婚成家但在一起居住的,凭家庭居住人员结婚证及村委会证明,可按自然户享受补贴。

四、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

1.确户台账建立:全面详实摸清该区域原取暖房屋面积、拟改造方式等基础数据,为下阶段采购安装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将军营镇政府)

2.电力设施改造:对纳入电取暖改造区域的电力设施进行进一步调研,按照各乡镇给出的'确户台账进行电网配套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

(二)采购招标工作(20xx年7月30日―20xx年8月29日)

完成方案起草及报批下发;政府采购招标等前期工作、相关费用的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改造实施阶段(20xx年8月30日—20xx年10月15日)

对安装区域电力网线进行检查整改,确保电网平稳运行。中标企业设备到场完成安装任务,并保证所安装设备安全平稳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

(四)工程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1月15日)

对所安装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及时分析评价设备运行效果,有效控制运行问题,提升设备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县财政局)

(五)售后服务

工程验收后,落实中标企业的售后责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的清洁取暖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提高效率”原则,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同。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张亚东任组长,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建国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将军营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县农村地区电取暖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任由县住建局姚鑫同志担任。

(二)部门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集中精力做好电取暖替代工作,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各部门要明确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指导、制定资金补贴程序和办法、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改造进度的统计上报、档案管理工作。落实电取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办理电取暖项目招标审批手续;电取暖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的筹措、拨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将军营镇做好电取暖项目招投标工作。县审计局负责按照省、市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加电取暖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做好电取暖质量监管,设置质量监督电话,全程监管质量。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做好供电保障工作。将军营镇负责电取暖项目的推广和实施,落实项目主体责任,负责辖区范围内电取暖政策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组织招投标、改造对象的确定安装、以户为单位建立台账、信息和档案的收集汇总;负责分布式光伏选址和宣传推广工作;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好信息收集并按要求时间报送进展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组织供电、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发放明白卡,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常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技术原理

太阳能是由太阳内部氢原子发生氢氦聚变释放出巨大核能而产生的,来自太阳的辐射能量。

人类所需能量的绝大部分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植物通过光合作用释放氧气、吸收二氧化碳,并把太阳能转变成化学能在植物体内贮存下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也是由古代埋在地下的动植物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演变形成的一次能源。地球本身蕴藏的能量通常指与地球内部的热能有关的能源和与原子核反应有关的能源。

与原子核反应有关的能源正是核能。原子核的结构发生变化时能释放出大量的能量,称为原子核能,简称核能,俗称原子能。它则来自于地壳中储存的铀、钚等发生裂变反应时的核裂变能资源,以及海洋中贮藏的氘、氚、锂等发生聚变反应时的核聚变能资源。这些物质在发生原子核反应时释放出能量。核能最大的用途是发电。此外,还可以用作其它类型的动力源、热源等。

太阳能是太阳内部连续不断的核聚变反应过程产生的能量。地球轨道上的平均太阳辐射强度为1,369w/㎡。地球赤道周长为40,076千米,从而可计算出,地球获得的能量可达173,000TW。在海平面上的标准峰值强度为1kw/m2,地球表面某一点24h的年平均辐射强度为0.20kw/㎡,相当于有102,000TW 的能量。

尽管太阳辐射到地球大气层的能量仅为其总辐射能量的22亿分之一,但已高达173,000TW,也就是说太阳每秒钟照射到地球上的能量就相当于500万吨煤,每秒照射到地球的能量则为1.465×10^14焦。地球上的风能、水能、海洋温差能、波浪能和生物质能都是来源于太阳;即使是地球上的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从根本上说也是远古以来贮存下来的太阳能,所以广义的太阳能所包括的范围非常大,狭义的太阳能则限于太阳辐射能的光热、光电和光化学的直接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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