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近日发布了与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公布了向市州、县市区城市建成区供水的17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
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加强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地方各级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有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利于各地统筹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布局和建设,提高区域饮用水水源供给和安全保障能力。
本次《名录》制定工作在充分调查收集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征求了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177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供水状态分,包含常规水源158处,备用应急水源19处;按水源地类型分,包含河道型118处、水库型51处、地下水型8处。
根据各地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变化,《名录》将实行动态管理。新建成或需要退出《名录》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程序提出新增或退出意见,省水利厅组织相关省直单位核定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