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 江苏省文化厅: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无锡市三百六十度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演员光良,于2007年12月31日到江苏省昆山市演出。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 此复。

3、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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