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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ST浩源(002700)就公安机关对公司立案侦查事项进行了披露。

ST浩源于近日收到阿克苏检察分院的说明:“2023年2月27日,公司及当事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一案(系2020年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的事项)由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公司及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积极申请并争取涉案企业合规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现案件正在启动涉案企业合规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中”。

2021年8月3日,ST浩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浩源及相关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其为关联人提供8000万元担保及因担保责任产生的6007.51万元资金占用的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两大违法事实。而早在2018年11月,公司就已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而被处罚。

鉴于ST浩源被处罚,陆续有投资者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赔偿其损失。据公开消息显示,ST浩源证券虚假陈述案中已有投资者通过法院调解获得赔偿。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该案还在诉讼时效内,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于2019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买入ST浩源股票,并在2020年4月13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4月末,ST浩源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为5.14亿元(不含利息)。经审议,公司已对该笔资金占用所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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