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自7月11日起,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均采用电子版,即不动产权电子证书、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都不跑”,7月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证照。为了过渡,我市也发放了部分纸质证照,但从7月11日起,将不再发放纸质证照。申请人如需纸质版证书、证明,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厦、华龙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由工作人员将电子版证书、证明进行打印,也可将电子版证书、证明导出后自行打印。

全面启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后,不动产所有权人可通过“i濮阳”微信小程序中“电子证照”模块或“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证书查验”模块查询或下载不动产权电子证书、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较于纸质证书,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减少了不动产缮证和发证环节,节省了登记时间和成本,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并且具有易保存、便于携带、与互联网信息互认等优势。同时,为便于权利人查询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我市对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进行了优化,不动产权利人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查看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分户图和宗地图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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