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2、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

3、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


(相关资料图)

4、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数据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5、纳税人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发票为离线发票。

6、离线开票时限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开具时间起开始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

7、离线开票总金额是指可开具离线发票的累计不含税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按不同票种分别计算。

8、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9、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0、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

11、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12、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13、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

14、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15、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

16、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17、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18、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19、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

20、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21、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22、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

23、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24、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2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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