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调研报告 篇1

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网络借助现代高科技手段,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在社会和民众中产生影响。由于城管体制和城管工作的特殊性,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近年来,我区城管分局受理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越来越多。网络舆情一方面推动了城管工作的改进,另一方面,一些负面的舆情往往给城管部门的形象和声誉造成影响。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已成为我们城管人的新课题。

一、现状分析

(一)数量日益增多。分局处理网络舆情数量逐年呈上升趋势。一是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互联网来表达诉求、发表看法。他们的网上诉求日益频繁,网民发表言论热情高涨,阶段性热点话题层出不穷,市民意见情绪网络化表达逐渐形成习惯。二是城管这支队伍因其历史的原因、体制的原因,成为网络舆论热议的焦点,常被民众所关注。

(二)内容涵盖面广。从网络舆情的内容来看,有以下几项:一是表达对某一事件或现象的态度情感;二是表达对某一事件的认知;三是暴露问题或投诉;四是行为倾向,此类为我们通常说的预警性信息,常发生在特殊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前期。

(三)形式呈现多样化。一是网络论坛,通过网民自主发帖、跟帖等方式形成舆情;二是新闻点评,新闻网站在新闻信息之后设置点评窗口,收集网民意见;三是留言板,主要是官方网站专门设置给地方领导留言的栏目,例如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成为收集民意的重要渠道;四是在线调查,用网络编程的方式将问卷生成页面,用户在浏览页面的时候,对问卷进行回答,生成调查结果;五是微博,拥有不同数量粉丝的微博同传统媒体比较,其影响力相当于一本杂志、甚至一份全国性的报纸,微博的多点内容发布、信息同步、与移动媒体的结合、链式反应和循环跟贴等特点,值得我们跟踪关注。

(四)性质的双面性,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能够从整体上反映一项政策或者管理行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受发言者身份隐蔽、信息不对称以及网民年龄、身份的影响,网络容易成为情绪宣泄的空间,对社会问题产生片面认识,有着非理性、极端化的一面。就城管方面来讲,负面舆情较多,一些城管执法行为往往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而其他一些组织的不当行为也常让城管背“黑锅”,如“衡阳城管粗暴执法,踩烂女摊贩金桔框”事件。

(五)影响逐步扩大。各级领导越来越重视网络舆情,许多领导已习惯于通过网络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我区信息办,宣传部均有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舆情干预现实作用日益强大,政府通过网站收集民意,倾听民心,如衡阳新闻网民意直通车栏目,设立了投诉中心、谏言献策、求援求助、部门反馈的专栏,为政府和老百姓之间建立了沟通的平台。关注社会生活和关心家乡建设的网民则不限于本市居民,还包括散居各地的人士。

二、应对措施

目前,城管分局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还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网络舆情监控主要靠上级部门反馈,再针对已发现的问题,向上级部门回复,虽然取得一些效果,但呈现分散、零乱、业余等特点,无法适应信息化时代的新要求,必须调整思路改进管理。

(一)加强网络宣传,宣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网络宣传,加强城管形象建设,改变公众对城管以往的不良印象,以此带动整个舆论大环境的改善,使城管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一是通过党政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让广大市民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加深市民对城管工作的认识;二是综合运用回帖和网络发言人、网络访谈、博客、微博、播客、QQ等多种网络公关手段,以幽默、轻松、草根化的方式开展宣传,提高网络公关效能。

(二)积极应对舆情,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一是要在第一时间抢占先机,针对谣言要在坚持真实性的前提下进行批驳,在第一时间发布内容客观、表述严谨、措词准确的权威消息,第一时间作出客观评论,用正确的导向消除各种杂音和噪音的干扰,澄清不实报道。二是要积极快速全面收集相关影像资料。如在拆除违章建筑时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针对不实的信息或谣言,可及时将执法记录在网上发布,澄清事实。三是要善于运用网络语言,快速针对事情真相给出合理解释,与网民进行平等互动交流并逐步发布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四是要善于把握引导时机以网民身份进行跟帖,并组织提供舆论引导素材。

(三)迅速解决问题,给出满意的回复

网络舆情管理不能做表面文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沟通民情、纾解民怨,最根本的,要落实到解决问题上。对态度、情绪、认知性舆情,要进行正确的舆情引导;对投诉类舆情,要及时转办给相关部门处理,并将结果反馈到网上,本部门暂时无法解决或不属本部门管理的事情,也要调查清楚,及时给出合理的解释说明。

(四)建立舆情监控体系,畅通舆情报送送渠道。目前,分局舆情监控无专门的科室负责,无专职人员管理,无专业化运作,由于办公室人力有限,导致被动应付的局面。要建立专人负责,实行舆情收集、信息上报、应急事件处理的工作模式,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差距。

网络舆情调研报告 篇2

3月9日收悉贵办关于群众反映镇村存在严重乱砍滥伐现象的网络舆情专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了由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镇人民政府参与的专项调查工作组,根据网络舆情所反映的情况深入林区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与县森林公安局、镇深入林区开展的排查摸底,镇村确实存在盗伐集体商品林、滥伐个人所有的自留山、责任山林的现象确实存在。20XX年至今镇、镇共受理并办结林业行政案件90件、罚款8.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万元、没收木材60立方米,办理刑事案件2件、治安案件1件。其中20XX年截止目前已查处镇村林业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件、口头警告1人。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由乡镇村组负责管理的集体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形同虚设且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的思想,导致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管理失控。

二是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已分山到户,原八十年代栽植的商品林已到轮伐期,加之我对木材采伐利用控制较严,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村民变相出售或滥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林木现象十分严重。

三是市场对木材的需求量增大,成都地区木材可以自由买卖,木材价格高加之漩映地区临界都江堰市,交通便利,特别是地震后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林区也修通了水泥路,这在给农户带来快捷交通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偷运木材提供了便利。

四是在该地区,一些微型面包车主受利益驱使,偷拉盗运十分猖獗,部分面包车主甚至结成团伙作案,采取盯梢、跟踪等方式掌握森林公安、巡山护林人员行踪,逃避打击,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蓄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县环林局与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通讯手段现代化,违法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有效打击难度大。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林业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林业行政执法的威慑作用不强。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全面的清理工作。通过到重点林区现场查验登记造册,落实权属所有人;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盗伐滥伐情况。

二是县环林局、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路巡路检工作,从运输环节堵截非法运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森林管护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国有林森林管护人员,在对国有林进行管理的同时,协助镇、村两级做好集体林地的管理工作。二是村集体管护人员应充分掌握其管护环境,做好管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护林员汇报巡山管护情况,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将护林员工资与监管工作挂勾,纳入考核后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工资。三是各乡镇和村组要在村民大会(或户主大会)上宣传《森林法》、《省集体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二)整合力量集中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形成合力,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着重对林区的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垦、乱占林地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三)严格村民自用材指标控制。严管2015年村民自用材指标,对存在偷拉盗运的村组整改到位后,才进行审批;加强采伐监督检查,严格按采前设计定点定株、采中随时检查、采后现场检尺的原则,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

(四)做好相关政策争取。积极争取在建立木材交易市场,继续争取州林业局同意使用商品林采伐指标,有序推进该区域商品林采伐和换代更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向省林业厅协调将部分区域商品林调整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环境资源法

所谓环境资源,是指地球上的一切自然的因素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具有审美价值的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风景名胜等等,以及这些要素相互间的生态关系。环境资源法部门则泛指关于保护、利用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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