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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肖文舸 通讯员/关悦)近期,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内地与澳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地与澳门海关双方将互相认可对方海关的AEO企业,为进口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
澳门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与内地的经贸关系日益紧密。据统计,2023年前4月广州海关关区企业对澳门进出口总额超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与澳门开展贸易往来的企业中已有AEO企业近百家。
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一项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的制度安排。内地与澳门海关实施AEO互认安排后,双方AEO企业货物将在通关中享受较低的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优先通关等通关便利措施。这些措施帮助AEO企业大大压缩货物通关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产业链供应链更加安全顺畅。
今年1月,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开展对澳门出口业务。该公司关务负责人陈思华说:“内地与澳门海关AEO互认正式实施后,货物通关更便利。在更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下,我们的产品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欧盟等26个经济体的52个国家(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安排(协定),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世界首位。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副处长钟剑锋表示,海关将围绕AEO认证标准,开展重点信用培育和政策辅导,帮助更多企业通过AEO认证享受国内、国外通关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