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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是市场的基石。6月14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在“全国首创覆盖政府和企业信用系列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沈阳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政府和企业全覆盖的系列信用地方标准,形成了《行政村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区县(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诚信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与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并将于今年7月14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行政村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为行政村诚信评价提供实施规范。标准明确了25个三级指标及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权重分配。根据评价得分区间,将行政村划分为A、B、C三个等级,能够综合反映行政村信用建设成效及诚信履约水平。《区县(市)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遵循国家关于政务诚信建设工作部署,为区县(市)政务诚信建设提供实施规范。标准主要设立了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6个三级指标,综合反映政府和公务员基本诚信状况,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职尽责等信用合规状况,政府服务优化、承诺履约等履约践诺状况及信用创新情况。《诚信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与规范》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要求,为企业诚信经营提供实施规范。从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社会影响三个维度对企业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下一步,沈阳将推进系列信用地方标准落地落实,持续扩大信用地方标准范围,陆续发布企业公共信用评价、诚信经营示范店评价等地方标准,启动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等级评价地方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拟在“十四五”期间,建立健全覆盖政府、市场主体、行业监管及重点职业人群等全方位的沈阳特色信用地方标准体系。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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