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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前言

90后公职人员强奸13岁少女,最终只被判决5年9个月。

少女留下严重心理创伤,导致重度抑郁,甚至有自杀倾向。

家属二次上诉,竟只获赔6000多元。

男子还辩称,已经被开除公职,无力赔偿!

案件回顾

22年6月份,94年出生的白某某,是陕西省延安县的一名公职人员。白某某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年仅13岁的贺某某,虽然贺某某只是一个初中生,但两个人认识之后交谈甚欢,白某某也为这名少女的外貌所动心,自己的底线开始摇摇欲坠。

7月14日,白某某以金钱为诱饵,想要约贺某某出来玩。因为两人相识也有一个月左右了,所以贺某某警惕性并不高。两人相约在延川县城市广场见面,随后白某某将贺某某带进了一个房间,白某某明知贺某某只有13岁,但他仍按捺不住内心中的欲望,对贺某某进行了强奸。

法院判决惹争议

事出之后,贺某某在家人的引导之下,最终选择了报案。很快白某某就被抓获,经过法院审判,白某某强奸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

但这一判决却引得众多网友的不满,在明知对方未满14岁的情况下还实施强奸,但却只判了5年9个月,是否判决过轻,让我们从三个相同的案例中来比较一下。

案例一

2017年,在四川省简阳市发生了一起强奸案,受害者依旧是一名13岁的少女。

张某等七人好吃懒做,经常不务正业,每天没事儿就喜欢瞎溜达,溜达的地方当中包括一所地方中学。在一次溜达当中张某无意间盯上了玲玲(化名),两人在交谈当中成为了朋友。

玲玲认为认识几个社会上的朋友,是一件威风的事情。她通过张某还结识了他的六个同伙,玲玲的乖巧可爱在他们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2017年8月,张某突然联系玲玲说出来玩,玲玲并没有半点怀疑,爽快的答应了。等张某将她带到一个宾馆的时候,玲玲突然意识到事情不对。但在张某的拉扯之下,还是将她带到了宾馆。

可谁知道一到了宾馆,和张某一起的赵某、王某、邓某三人将玲玲摁在床上,张某则对她实施了性侵,其他三人也想性侵玲玲,但在玲玲的挣扎之下并未得逞。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张某他们四人开始在付某和吴某面前炫耀,付某和吴某听得心痒痒,想让张某帮帮他们。张某便利用玲玲的同学将玲玲再次骗到宾馆来,付某、吴某、张某等五人先后对玲玲实施了侵犯。

这五人当中的王某又向伍某吹嘘此事,伍某也动了歪心思。王某直接带着伍某来到了玲玲的家中,骗他把门打开之后,伍某便让王某在门外放风,自己则进去实施了强奸。

事后伍某还忘不掉玲玲,在9月份又伙同王某和赵某,再次来到她的家中实施了侵犯。三人发现玲玲家中并没有人的时候,便大胆的决定在这里睡一晚上,玲玲在那一晚上也惨遭蹂躏。

经过这几次的强奸,玲玲得了应激反应综合症。开始害怕人,变得神情恍惚,注意力下降,还有精神分裂的病情,身边的老师和同学们都注意到了这一反常现象,最终在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之下,玲玲才选择了报警。

18年10月,张某等七人相继落网,经过法院判决,赵某、伍某、王某、张某、邓某、付某和吴某均构成强奸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15年、14年、14年、13年、11年,吴某因自首和犯罪情节较轻判处4年。

案例二

2021年7月30日,马某一行三人驱车到马家堡镇,以载她去玩的理由将燕燕(化名)拉走。

燕燕是一名12岁的残疾少女,右手手指因为事故少了四根,她的妈妈在她出生之后就将她抛弃了,她的爸爸又因为生病常年卧床不起,燕燕就由他的亲戚代为照顾。

燕燕和这三个人是在网上认识的,但他们来接他出去玩并非好心。他们将燕燕拉到了甘肃省临夏市,随即对她进行了强奸。3个人长达几个小时的凌辱,使这个12岁的生命命悬一线。

天黑之后,艳艳的监护人发现他还没有回家,便四处寻找,寻找未果之后果断报警。

警察和燕燕的家人们找了一个晚上都没找到,结果第二天的时候在一个小广场上发现了燕燕。应该是三人又开车将燕燕送了回来,直接扔在了广场上。

后来经燕燕口述,她的监护人才从她的口中了解到了这件惨绝人寰的事情。两年之后,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

三名人员及一名随从人员军被判为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7年,6年。并且每个人都需要赔偿燕燕精神抚慰金3万元,以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辅导费、营养费等1500元,四人合计赔款126000元整。

案例三

滢滢是一名在北京上学的14岁初中生,她五一放假要回广东老家去玩。爸爸妈妈开开心心的带她回了老家,两个表哥也跑来找她玩。

晚饭之后,两个表哥想要带这个北京上学的妹妹去见识一下广东的夜景。于是他们三个人借了一辆摩托车就骑去了城区,在他们玩的尽兴之后打算回家,可就在他们原路返回时却遇到了麻烦。

一群少年手持棍棒站在路的中间,看见他们三个人骑摩托过来,直接上前去强行将滢滢拖拽下来。两个表哥当然不会答应,直接上前去阻止,可不料这群少年竟然来真的,直接将棍棒往两个表哥的身上招呼。

两个表哥被这群少年殴打的浑身是伤,滢滢也被他们抢去。滢滢还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面对怎样的灾难。

他们将他带到了附近的一个灌木丛里面,直接开始侵犯滢滢,中途还加入了五个帮凶。这几个少年轮流上前侵犯,其余的人则放哨观察。过了一会儿,他们觉得这个地方不太安全,于是又带着滢滢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谁曾想这个地方还有更多的帮凶,12个青少年开始轮流蹂躏滢滢。这群青少年最大的也才17岁,平均年龄才14岁,可他们却像恶魔一样,将滢滢的身体肆意的玩弄着。

那两个表哥报警之后警方就开始找人,最终他们在一棵树下面发现了滢滢。看见她的时候她就躺在树下,面无表情,嘴唇发白,浑身发抖,看着有点精神失常的样子 。

最终这群少年还是难逃法网,两名主犯陈某和董某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其余帮凶则因为年龄较小而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凶手被绳之以法,但滢滢却留下了终身的阴影。从那件事之后滢滢就变得精神失常、神情恍惚,开始害怕和人待在一起,性格也变得孤僻冷漠,学习成绩更是一落千丈。

法不服众,法难慑民

通过上面这三个相似的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受害者都是14岁及以下的少女,而凶手也都被判处了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公职人员白某某却仅仅被判处5年9个月,还未赔偿精神抚慰金。

我们不能怀疑法律的公正性,我们只能期盼所有的罪犯都能得到应得的惩罚。我们的网友在面对这种敢对少女痛下毒手的人,都是义愤填膺的。评论区全是判处死刑、化学阉割等处罚,虽然是不理智的,但也足以反应我们人民大众对于罪犯的零容忍。

结语

提高法律意识,共创美好家园。

面对诸如此类的强奸少女案件,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预防和打击。

首先加强法律保护和犯罪惩罚。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并对施暴者进行严惩。

其次要提高社会意识和教育水平。社会、家长、教育机构和社区组织应该加强性教育,向孩子们传授正确的性知识,提供对性侵犯的警示和防范方法。

最后要加强援助和支持。对于受害者和其家人,社会应该提供全面的援助和支持,包括心理咨询、法律帮助、医疗保健和安全保护等。

希望我们祖国的花朵都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茁壮成长,养成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和乐观的情绪,享受健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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