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场医疗反腐风暴席卷全国,这也将各地药企、医疗机构的“藏污纳垢”之处展现在公众面前。风暴之下,有人称“天下苦高额回扣久矣”,也有医药代表在风暴前夕就已先行离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上观新闻等媒体的报道,仅在过去几周,就有卫宁健康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炜,赛伦生物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范志和,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负责人林铁汉,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蔡宗新,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党委书记唐荣科,广东省揭西县原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壮权等多人被查。其中有人是民营医药企业的经营者,更多的则是手握公权的医疗卫生系统的领导干部。结合过往案例,可以看出:在医疗腐败这根“黑色链条”上,前者往往扮演花钱行贿、“围猎”干部的角色,后者则将权力寻租做到极致,与前者沆瀣一气,在招标、采购中私相授受,借机中饱私囊。
其实,早在这轮集中整治之前,医疗反腐就已成为廉政建设工作的热门“关键词”。诸如医院院长、书记这样的岗位,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紧盯的对象。在高压态势之下,一批批医疗系统重点岗位人员相继落马。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结合媒体此前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已有至少159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在云南省普洱市人民医院的一起案例中,一台进口价1500万元的医疗器械直线加速器,被院方以3520万元高价买入,其中1600万元都被医院院长吃了回扣。
不论是医疗系统落马者的人数,还是他们贪污受贿的胆量与胃口,都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从表面上看,这类招标采购腐败的过程,似乎是医疗企业将贿款送进官员的口袋,但事实上,行贿者和受贿者都不会吃亏,双方共同掏空的,是医院的资金预算。
医院用来采购设备的钱,一部分来自政府拨款,一部分来自医疗收入,前者本质上来自全体纳税人,后者则直接由来到医院求医问药的普通患者贡献。对公立医疗机构而言,每一次价格畸高的采购、每一笔见不得人的回扣,都是在浪费人民群众的钱。由此产生的超额运营成本,也只能由人民群众为之埋单。
生老病死是人生大事,而这四件事都与医院直接相关。医疗服务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民生事务之一,如果得不到坚实保障,社会就会出大问题。在我国的医疗体系中,公立医疗机构不仅承担着托底职能,也是整个医疗市场的主体和大头。对有关部门而言,能否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廉洁、干净,直接影响着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
公立医院从事医疗活动当然会产生收入,但这笔收入必须合法合规,并用在提高一线医护人员待遇、增设治疗手段、改进患者就诊环境等正途之上。如果一家医院搞腐败、收回扣,那么不论这些钱是进了院长、书记个人的口袋,还是由更多院内人员“分享”,本质上都是在坑纳税人和患者的钱。
当前,医疗反腐工作的重点,就是查处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只顾金钱私利的领导干部。与此同时,本着“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原则,那些通过利益输送扰乱市场秩序的医疗企业,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正如中新网等多家媒体所报道的,在医疗腐败案件中,医院一方的话语权远高于企业一方,个别医院院长收取1600万元回扣的案件就是典型。一名医药代表对记者直言:一些医院所谓的“大咖”,经常出门豪车、头等舱,没事儿就被请去开个会,而另一边的老百姓却不得不面对看病太贵。
对此,加大力度整顿医疗干部队伍,可谓势在必行。如今,医疗反腐风暴已起,就不会只持续一时。长远来看,这不仅对民生保障意义重大,也有利于医疗企业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促进中国医疗产业的进步。
骨科“第一把刀”带领科室医生拿回扣500多万元
近日,四川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发文披露了绵竹市人民医院原骨科主任黎孝富贪腐一案。
经查,2011年9月至2020年12月,黎孝富在担任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主任期间,不仅自己在耗材招采中牟利,还带着科室医生拿500多万元回扣。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中旬,全国已有至少119位医院院长、书记被各地纪委监委通报,与2022年全年约75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的数据相比,2023年的医疗反腐外令界感受到加速态势,在四川、广东等省份尤为明显。另外,一天之内、一周之内接连通报医院院长、书记被查的现象在今年也时有发生。
其中,医院骨科医疗领域由于手术多,使用耗材多样,价格昂贵,成为医疗器械、耗材经销商们 “围猎”的重点,国内各地纪委监委通报显示,骨科医生、主任卷入受贿、骗保等案件在近几年呈现高发态势。
2022年3月,海南省琼海市人民医院骨病外科原主任胡东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胡东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骨病外科使用骨科耗材方面为8家公司提供帮助,170余次收受回扣共计228万余元。
虚高价格的高值耗材背后灰色利益的经济基础。近两年,骨科高值耗材集采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在2021年国家组织的人工关节高值耗材集采中,平均降价超过八成,此前,河南牵头了12省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采。湖北省于2022年4月25日落地执行人工关节高值耗材国采价。
最新消息是,6月8日,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发布《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本次采购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4762家医疗机构参与,协议采购量约64万个基础包,占联盟地区关节骨水泥总需求量的95%,涉及市场规模约亿元。
关节骨水泥是一种用于骨科手术中固定人工关节的耗材,我国每年大约有100万患者会用到骨水泥以及相关产品。近年来,年手术量保持20%至30%的增速。此次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采,从整体价格幅度来看,集采平均降价%,按约定采购量计算,预计每年可节约相关费用亿元。
周树认为,骨科诊疗特点和高值医用耗材应用都导致腐败、骗保案件易发,除了加强医疗行业纠风整顿外,对高值医用耗材行业价格和市场的全面监管也是重点,骨科医生们才能彻底摆脱回扣的“魔咒”。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华夏时报)
他带领整个科室收回扣
刚参加工作时,黎孝富还怀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理想和初心,勤于钻研、踏实肯干,随着临床实践的积累,他的医术也日渐精湛,许多患者“口口相传”,纷纷慕名前来看病,在绵竹骨科界赢得了骨科“第一把刀”的美誉。
2010年9月,黎孝富因成绩突出,当上了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不久后又被任命为骨科主任,成为科室主要负责人。然而这也让耗材供应商闻风而至,主动前来“结交”黎孝富,导致黎孝富的思想逐渐发生变化,觉得凭借自己的水平和能力,有好车接送、有人请客吃饭是正常现象。
2011年9月,黎孝富成为了骨科材料类评标小组成员,随即,四川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材料配送商张某某找到黎孝富,让他在骨科耗材招标采购中帮忙,并承诺拿销售额30%做回扣,其中5%归黎孝富个人所有,剩余25%给予骨科科室。在金钱的诱惑下,黎孝富对张某某的“围猎”彻底就范。
在2011年骨科耗材评标过程中,黎孝富给予张某某所挂靠的医疗器械公司高评分,让其顺利中标,他不仅个人拿到万元,而且从科室回扣中再次分得万元。
双方的“灰色交易”一直持续到2015年。2015年10月,黎孝富担任绵竹市人民医院骨一科主任后,他想到要规避自身风险,于是找到张某某,提出不再单独要个人回扣,而是要求将30%的回扣都给予骨一科科室。同时,为掩人耳目,黎孝富和张某某达成“协议”,先后将中标配送企业更名为5家医疗器械供应商,并与绵竹市人民医院签订骨科材料采购合同。
经过上述一番掩饰操作后,黎孝富便更加“放心大胆”地开始了他的贪腐之路,最终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2022年3月,黎孝富接受绵竹市监委监察调查。
经查,2011年9月至2020年12月,黎孝富在担任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副主任、主任期间,个人收受配送商所送现金回扣共计万元,多次安排科室医生或本人代表科室收受配送商所送现金回扣共计万元,其中黎孝富本人分得万元。同时,黎孝富还存在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名烟、名酒等违纪违法行为。
2022年6月,黎孝富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开除公职。
2022年9月,黎孝富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万元。绵竹市人民医院骨科一病区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40万元,相关人员退缴的违法所得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上行下效的医疗腐败问题并非个案,院长、科主任腐败带坏了整个医院、科室的风气。6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云南曲靖:分级分类开展阶梯式警示教育》指出,宣威市中医医院原院长胡某某与药商沆瀣一气,让部分药企长期垄断医药和耗材供应,在宣武市召开医疗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80余名医务人员主动说明问题,退缴违法违纪所得400余万元。
医药产业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骨科、心内科医用耗材价值高、用量大,高值耗材背后灰色利益空间直接关联商业贿赂、骗保问题,从近几年医疗领域的反贪腐案件可以看出,骨科主任、医生受贿成为医疗器械购销反腐的重点领域之一。
骨科是医疗反腐“重灾区”
今年以来,医药领域反腐案件推进呈现出速度,在四川、广东等省份尤为明显。比如在今年2月中旬,四川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龙海兵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不到三个月,当地纪委监委就公布了其被“双开”等处理结果。
一天之内、一周之内接连通报医药领域反腐案件的现象在今年也时有发生。如6月12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委员会连续发布两起通报,被查处对象分别是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原院长谢建平、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杨小霖。
通报显示,谢建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杨小霖的违法违纪问题同样涉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等。
在一批批院长主任被查的同时,近几年,涉及骨科耗材带金销售的医疗腐败案件尤为突出。
2016年6月,江苏省一大批骨科主任、副主任集体落马,令全国医疗界为之震惊。扬州市检察院接连发布公告,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主任陆某、骨科副主任王某光、骨科副主任傅某,常州市人民医院武进医院骨科主任王某解,高邮市中医院骨科主任曹某,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主任纪某亮等均因涉嫌受贿罪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