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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下称“三部门”)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共性特点,以常见多发领域、环节为切入点,均体现了三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逐一解决案件侦办难点的经验做法。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力图通过总结分析每起案例的典型意义,推动提升执法司法办案水平。7件典型案例分别为浙江省台州市蔡某喜等49人利用网络平台跨省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山东省青州市刘某刚等44人非法处置废铁桶污染环境案、北京市密云区夏某江等5人洗洞污染环境案、天津市武清区李某文等26人跨省处置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上海市青浦区谢某华等3人非法处置废料桶污染环境案、江西省南昌市戴某兵等3人非法处置“副产盐”污染环境案、重庆市永川区邬某渐等8人非法处置含油泥浆污染环境案。
针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长期以来存在的范围广、发现难、治理慢等问题,从2020年开始,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三部门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纳入打击范围,2022年又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纳入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提起公诉7600余件18000余人。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环境违法案件1.8万余件,罚款近17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071起。
据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不仅涉及废铝灰、废弃桶、废铅蓄电池、含油泥浆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常见多发领域,还涉及矿洞“洗洞”、医药化工企业副产盐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攻坚领域,大多关注个案背后的行业问题,对于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具有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联合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完善一体化联动执法司法模式,做实做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集团化、专业化、链条化重大案件的指导力度,加强会商和协调,共同破解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难题,实现对污染环境犯罪“全方位打击、全链条发力、全过程监督”。
新黄河记者:李运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