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号牌!记者18日获悉,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牵头起草了《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草案)》。针对这一草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会同市司法局已于7月15日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目前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注册登记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超百万,达到101.2万辆,且每年仍以3万辆的速度增长,已远超道路的负荷和承载能力。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规定条款共计19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明确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号牌延期的情形、明确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人非分离”通行条件规定、配套的其他主要规定。
其中,在教育引导式管理方面,草案提出,在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上附加红色、绿色标识,通过赋予遵法守法车辆绿标、赋予交通违法较多车辆红标,实现“奖优罚劣”的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