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咨询:

作为劳务派遣的员工,公司拖欠工资不给,该如何维权?

作为劳务派遣质的员工,若被劳务派遣单位欠付工资,可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追要,也可以向实际用人单位反映,核实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员工报酬。

若问题还是无法解决,可采用以下方法索要劳动报酬。

1.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申利超 通讯员 王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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