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证驾车和酒驾被查,35岁的赵某6月20日再次被警方行政拘留。这也是五年来,他第四次因无证或酒驾被送进拘留所。

据了解,赵某是四川资阳市安岳县人,6月19日晚,安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时,他因有酒驾嫌疑,再次被拦了下来。

↑赵某被行政拘留


(相关资料图)

19日晚8时54分许,赵某驾驶的资阳籍白色小型轿车被拦下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查询后,更是大吃一惊。原来,赵某此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车等,已被多地交警部门处罚4次。

其中,2012年12月,因准驾不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他被安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罚款1200元;2018年5月,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安岳县公安局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2018年11月,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崇州市公安局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2023年2月,因无证、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乐山市公安局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7日。

如此算下来,此次被查的他已是第三次酒驾,第四次无证驾驶,可谓“屡罚不改”。

此次被查后,民警扣留了赵某驾驶的车辆,并传唤他到安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6月20日,赵某因无证驾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安岳县公安局处以罚款23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李泽宇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警方供图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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