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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黄陂法院】

2023年的梅雨季节刚刚来临,在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某小区做生意的蔡某某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中,女儿给她购买的由武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商铺,出现了“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奇观”。从天花板和外墙门窗处滴落下来的雨水不仅将刚刚装修好的商铺天花板、墙面和地板泡腐,更是将货架上价值近万元的香烟打湿,导致商品无法正常销售。面对突如其来的损失,蔡某某既气愤又痛心,在多次与该公司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黄陂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的法官在收到该案件材料后,通过庭前阅卷初步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先现场走访,实地查看,了解案涉商铺的漏水状况及损失情况后再决定庭前调解方案。通过调查得知漏水处已经修补完毕,双方对漏水原因无争议,只是对损失金额存在争议。如直接进行审理,则该案需先进行损失鉴定,无论鉴定结果如何,都会产生一笔不小的鉴定费用。为快速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财产损失的鉴定成本及流程,引导其选择更为高效的调解程序,尽快定纷止争;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武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务工作人员,通过法律专业人士向该公司转达积极理赔与否对公司运营所产生的正反方面影响。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多次沟通、陈述利弊后,在立案仅十余天内,蔡某某与武汉某房地产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该公司赔偿蔡某某经济损失15000元,一场闹心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和气才能生财,互谅方可止争

盘龙城人民法庭的法官通过调解顺利结案,不仅为当事人省去了高额的鉴定费用,缩短了诉讼时间,更妥善处理了开发商与业主间的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图文|盘龙城人民法庭

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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