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自市人社部门获悉,从7月份起,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1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此项政策落实后,年内我市将多发养老金1530余万元,惠及全市51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人均增收30元。

据介绍,这是我市2009年末在部分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第8次提高待遇标准。从试点初期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如今每人每月115元,让广大城乡居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后,全市每月需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5860余万元,全年需发放7亿余元。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民至上,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让更多群众感受到生活的温情。市人社局有关人员表示,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在落实好惠民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杜绝死亡冒领和不同险种重复领取待遇情况,做到准确无误发放,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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